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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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江南”杭州要搞人造冰雪 “人间火炉”武汉要建极地公园
问问这样的项目怎么节能环保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政府或企业斥巨资建设与本地环境形成极大反差以吸引游客的游览项目,理由都是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搞活当地经济。但是,这种动辄投资数亿元的游乐项目,不仅引起了公众的质疑,也让相关执法部门大伤脑筋。本期《看法》就请相关嘉宾来谈谈这个现象。

  本期嘉宾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王坤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兼职教授  童松青
  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讲师  张国华

  背景
  两个极地海洋公园分头开建

  武汉  该市计划投资30亿元兴建一个极地海洋公园,将通过人造冰雪、人造海水来营造极地海洋环境,展示北极熊、白鲸等南北极珍稀动物。该项目主要由极地海洋公园、旅游大道、欧洲风情小镇、棕榈滩水公园和海洋风情社区组成,已被列入该市“十一五”规划。
  杭州  日前,一家房地产企业投资10亿元的极地海洋公园在杭州动土开建,落户钱塘江畔的之江旅游度假区,一年半后将向广大市民开放。

  一项节能减排问责制即将实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和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节能减排完成情况将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1娱乐消费需求和节能环保国策孰重孰轻?
  【主持人】据报道,“极地海洋公园将通过人造冰雪、人造海水来营造极地海洋环境”,可见,这种项目的能耗一定不小。但是,这样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当前提倡的节能环保要求呢?这里头,恐怕还涉及娱乐消费和节能环保孰重孰轻的问题。
  王坤  上世纪90年代末,《节约能源法》开始施行,今年10月28日,该法的修订草案已获通过,这是我国借助法律手段来推动节能减排的体现。但是,法律执行效果却一直不明显。
  众所周知,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人口众多,资源紧缺问题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困扰着我们。当前,我们面临的节能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动用公共财力在号称“火炉”的武汉兴建所谓“极地海洋公园”,还是借助民企力量在“烟雨江南”的杭州搞人造冰雪,都是应当慎之又慎的事情。
  童松青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可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却有人要在“火炉”之地建极地海洋公园。这是个能耗很大的项目,估计排污量也不会小。我不知道当地政府是怎么给它立项的,它又是怎么通过环保论证的。在我们这个缺能源的国家,我觉得,节能应该比娱乐更重要。试想,如果连生活用电都不能保证,谁还会愿意把电让出来养极地动物?
  张国华  生态平衡并不是在短期内创造出来的,而是长期进化和不断调整的结果。恩格斯有段名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我认为,如果在内陆地区以人造冰雪、人造海水来营造的极地海洋公园不断涌现,那就有可能成为当年前苏联在中亚地区草原上开展的大垦荒运动的小翻版。据记载,从1962年至1965年,前苏联的新垦区有1700万公顷土地受到风蚀灾害,其中400万公顷颗粒无收。
  不要以为极地海洋公园就不会造成生态灾难,事实上,任何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都在把我们推向生态灾难的边缘。因此,要看海就去真正的大海,要看山就去真正的大山,何必去看那些人造的假玩意呢?

  2高耗能游乐项目开建前是不是该听听民意?
  【主持人】有人说,一个城市的重大项目应该代表民意,比如,老百姓需要不需要、玩得起玩不起。那么,对于海洋极地公园这样的高投资、高能耗、高成本游乐项目,开建前是否应当征求一下百姓的意见?
  童松青  好钢用在刀刃上,资源也是一样,不能浪费。我们的国家还远没有达到可以任意支配资源的程度;这样的一个高耗能的游乐项目,也不是我们大多数百姓所必需的,然而,这一项目一旦建成开张,必然会抢占百姓必需的一部分生活资源,其中首要的就是电力资源。
  所以,对于这种投资,我认为在实施前应该先征求民意,至少政府要了解民意,然后再作出行政许可。
  张国华  老百姓需不需要、玩不玩得起,从市场营销的角度讲,商界高手自然比我们有更多的判断力。但是,如此重大的项目,难道是仅仅涉及市场营销的问题吗?
  前不久,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这正是主流民意的一种体现。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其中的“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就充分表明新开工项目必须以民意为基础。
  王坤  就杭州的这个项目而言,投资企业事前应该是经过了市场调研和成本收益的评估的。对杭州市民来说,以后多了一个可以游乐休闲的场所,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就算万一投资失败了,直接经济损失也由企业自己来承担责任。但是,作为一个高耗能的项目,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可能会影响到生产生活供电。
  而武汉那个运用公共财力兴建的项目,则毫无疑问应该事先征求老百姓的意见,通过决策的民主性保障决策的科学性,而不能随意滥用纳税人的钱。
  现在,我们的项目审批程序还很不完善,缺少民众参与的规定。一般都是由政府决策,报上级发改委审批,大的项目报到国家发改委。而各级政府决策,最多是听取专家的意见,并不重视听取老百姓的意见。

  3对于高耗能项目只能事后叫停吗?
  【主持人】在此之前,国家曾经叫停过“高尔夫球场”、“人造滑雪场”等一些高耗能的项目,但多是在事后叫停。最后请嘉宾们谈谈,在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应当如何来规范此类项目。
  张国华  对于这一类事件,不是事后叫停就能了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高耗能或者影响环境的项目建设,须经过层层把关的严格审批制度、听证制度,并且也相应地设定了各种具体的法律责任。因此,那些被事后叫停的项目,本应当事先制止的。
  之所以总有人如此违法闯关,究其原因,不外乎执法不严或法不责众。这既有制度设计不当的原因,也有利益结构畸形的原因。比如,建设项目多,则一方经济总量增长快;经济总量则事关当地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又连着一方官员的政绩考核……这样的利益结构,怎会不对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产生影响?
  王坤  我认为,对于高耗能项目的管理,至少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第一,应当规定重大项目上马前应先经过人大讨论,至少是人大常委会讨论。
  第二,应当把项目的有关情况向人民群众公示,发动大家讨论。现在作为国家主人和纳税人的广大群众,对许多重大项目的上马,不要说发言权,甚至连知情权也没有,这显然是不对的。
  第三,应当建立重大项目决策责任制度,明确决策责任,让决策者在决策失误后不能随意走人。
  第四,应当抓紧制定《节约能源法》的配套细则,增强该法的可操作性,使其能够切实地落到实处。
  第五,应当发动公众举报高能耗者,让公众作为节能减排的考核者参与到监督中去。
  童松青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中,做什么项目、往哪方面投资,这是资本决定的,资本能自由地进出,是市场经济必备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毫无节制,对于和百姓争抢能源的投资,我们应该予以约束,可以通过法律,可以通过税收,也可以运用其他杠杆。
  另外,对于排污量大的项目,除了应征收高额排污费用外,还应征求周边居民的意见,实施民主决策,这才叫以人为本。